疫情期间海南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22-1-27 11:53:49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624
疫情期间海南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本来7天的春节假期一直被延迟,近日,除重灾区以外的区域情况有所好转,复工复产的企业渐渐多起来,那么在这期间海南企业的财税账务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呢?怎么做才能让公司尽量的减少损失呢?
一、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一)增值税
1.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2.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 居民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5.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6. 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7.粮食企业销售粮食、经营救灾救济粮等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1. 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其他
1.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 部分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免征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支持医疗药品、用品、器械生产和流通
(一)增值税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3百分比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3百分比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
4.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等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3百分比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6.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3百分比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支持医疗救治
(一)增值税
1.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2.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提供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3.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
4.提供垃圾处理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百分比政策。
(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血站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耕地占用税
1.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四)契税
1.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四、支持疫情防控社会捐赠
(一)增值税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
2.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3.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4.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5.对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国内采购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同时允许销售免税货物的单位,将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在其他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企业所得税
1.符合条件的捐赠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
1.符合条件的捐赠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四)土地增值税
1.通过非营利组织赠与房屋、土地产权用于公益事业的,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五)印花税
1.财产赠与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免征印花税。
五、支持企业生产发展
(一)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
2.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百分比,抵减应纳税额。
3.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百分比,抵减应纳税额。
4.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5.符合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6.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1.延长困难企业亏损结转年限。
2.疫情防控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3.因受疫情影响而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准予税前扣除。
4.进一步提高研发支出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5.企业因疫情防控而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6.非营利组织接受的捐赠收入可作为免税收入进行处理。
7.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其他
1.免征中小企业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免征旅游企业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百分比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其他税费。
5.房产税困难减免
6.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四)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特殊困难,不能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
(五)无税不申报
1.纳税人当期没有任何收入的,可以不办理零申报。
六、保障抗疫人员权益
(一)个人所得税
1.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单位发给个人的防疫物资,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获得的卫生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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